|        随着2012年12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了《公安部令第123、124号一百问 》后,关于自2013年起正式施行的新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再次引起热议。新规将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,处罚力度也大大加强。而且,值得注意的是,在一个周期内(12个月),没有及时办理、交罚款,记分将累积到下一周期。那么在日常驾驶中哪些我们容易忽略的环节会成为扣分点?
 
 
  
 遮挡号牌扣12分
 
 一次记12分的项目 关键词:遮挡号牌/超速/酒驾/疲劳驾驶
 
 1.酒后驾驶机动车
 
 2.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或故意遮挡、污损或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(由之前的6分提高到12分)
 
 3.驾驶普通机动车行驶超速50%以上的
 
 4.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
 
 5.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
 
 6.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括公共汽车)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
 
 7.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
 
 
  
 一次性记6分的项目
 
 一次记6分的项目 关键词:抢黄灯/闯红灯/不避让校车
 
 1.抢黄灯、闯红灯(由3分提高到6分,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)
 
 2.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(并处200元罚款)
 
 3.驾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等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达20%
 
 4.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括公共汽车)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
 
 5.连续驾驶普通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
 
 6.驾驶普通机动车行驶超速20%以上未达到50%
 
 7.驾驶货车超载30%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
 
 
 
 
  
 一次性记3分的项目
 
 一次记3分的项目 关键词:不避让行人/超速/不按规定车道行驶
 
 
 1.与人行横道不减速,有行人过人行横道不让行(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)
 
 2.驾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等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未达20%
 
 3.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通行(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)
 
 一次记2分的项目 关键词:未系安全带/行车中接打电话
 
 1.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未系安全带的
 
 2.开车拨打、接听手持电话、看电视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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