盘点中国十大连环恐怖杀人案之新中国刑事第一
时间:2017-10-27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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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具尸体被发现 1985年5月29日早晨,两名公安人员到龙治民家,他家窗户全堵上了土坯,昏暗得像个地窖。屋内坑坑洼洼的土质地面上,有几处好像被铲过;架在阁楼上的木梯上有些斑点,呈乌紫颜色,像血迹。龙治民妻闫淑霞下肢瘫痪,行为古怪,对公安人员的问询,她一会儿说:“屋里没啥”,过了一会儿又说:“有一次家里来了几个人,晚上我睡在炕上,听见外间有动静,第二天这些人就不见了。”问她怎么回事,她又不说了。过了一会儿,又没头没脑地说:“我洗衣服,水红红的。”。龙治民的家里很臭,村里人都不肯到他家去。 刑警队长王扣成则从臭味中分离出另一种臭味,他熟悉的死尸腐味。细细找寻,王扣成在东厢一个萝卜窖旁边,发现一堆散乱的麦草下有两具相拥在一起的男性裸尸。 警方停止搜查,封锁现场。看守所被要求把龙治民铐起来,并加上脚镣。 两具尸体中,一个是杜长英,但另一个却并不是姜三合,而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小伙。 再返王墹展开第三次搜查,警方人员在东边门扇的柴草后,又发现了一个满满的化肥袋子——里面装着一具女尸,死者年约50,也不是姜三合。 
龙治民原系商县仁治公社龙砭子大队人,1974年春因修建南秦水库移居杨峪河,矮小猥琐,游手好闲。1977年冬他将一痴呆女子骗至家中关在楼上,奸宿数日,后被村中民兵发现解救。1978年,龙在亲友的撮合下与因患脑膜炎而残疾的闫淑霞结婚。婚后生活更为艰难,欠生产小队口粮款180余元,队里催要,龙不理不睬。又因其时常昼伏夜出,村中人很少与之往来。 三具尸体的发现,立即引起了轰动。 民警带上警犬,再次搜查龙家,没有新的发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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