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8-03-01 点击: 次 来源:网络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作为有车一族,一年365天都开车,难免有违章,但对于一些莽撞的司机来说,一年12分可能都不够扣,甚至还要去买分,所以这也是极大方便了司机们。 不过从3月1日起,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。 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,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的相关流程。从3月1日开始,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,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,然后才能处理。 3月1日前,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,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、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、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。 3月1日后,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,需要前往分局面签,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。 综上所述,先违章再绑定扣分行不通,这能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,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。 具体操作简单下述如此: 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销分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; 一辆车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;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。 需绑定多台车辆的,仍需到交管业务窗口进行申请绑定。 那面签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呢? 本人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, 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。 |